萧山四职住校生生活管理制度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

1、住校生一旦办理了住校手续,就不得擅自调动床位,寝室,不得擅自通

校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通校的,应由家长亲自来校提出申请,政教处批准。

    2、住校生周日晚自修前必须返校。如确有非常特殊情况,须由家长打电话或出证明请假或补假。

    3、熄灯后,寝室长必须核实本寝室人数,并到寝室传达室签名,如有缺人,立即向寝室传达室或值周老师报告登记。班主任每周普查本班寝室人数至少二次。

3、住校生午睡及熄灯后,要及时就寝,不准到另外寝室串门,绝对禁止离开学生生活区,严禁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翻越围墙进出,否则预以严肃处理。

4、按时起床、就寝。教学时间不得无故留在寝室或中途回寝室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由政教处批准、室管员备案后方可入内。

5、住校生之间无事不要互串寝室,男女生之间严禁互串寝室。

6、未经允许住校生不准在外留宿。住校生若有来客,须当日离校,不准留客过夜。

7、不得在墙上床上乱钉乱画。

8、熄灯后不准点蜡烛、打手电、听耳机,不准谈笑、吃东西,不得随意走动、进出。

9、尊敬老师,服从老师、值周同学、寝室长的管理,每人做好自己份内工作,保持室内整洁。

10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,不随地乱扔废物,不得在走廊上刷牙、倒水、不准往漏斗、窗户外扔废物。

11、周五放学后,住校生一般应离校回家。如确实需要留校的,须在周四第一节晚自修下课后向班长说明原因,填好单子,班主任批准后,学生会干部收齐后交政教处批准,保存。

12、周五、周六晚自修就寝时间与平时相同,逾期一般不得入内。

13、学生中途辍学的,须办好离校手续,交回钥匙。每学期放假或毕业前,住校生必须搞好寝室卫生,经班主任、总务处检查满意后,方可离校。

 

14、学生在校期间,应爱护自己的寝室,同学之间团结友爱,互相照顾,努力把它建成一个温馨的家。

15、增强安全防卫意识,不许开门睡觉,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。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。

16、遵守管理制度,如有违反,按情节轻重,以校纪论处。

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萧山第四职业高级中学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29